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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
建所五十周年书画摄影作品征集启事

发布时间:2015-10-23 00:00:00 作者: 出处: 编辑:【】【

    2016年我所将迎来建所五十周年。为展现我所建所五十周年的辉煌成就和职工良好的精神风貌,所工会、人事处、政工处联合开展书画摄影作品征集活动。
    一、活动主题
    围绕建所五十周年,以“继承传统、展示成就、凝聚力量、再铸辉煌”为主题,旨在通过书法、绘画、摄影等艺术形式,展示建所五十年来成就,反映员工健康向上的精神追求,表达对建所五十周年的祝贺及对研究所未来发展的美好祝愿。
   二、作品内容
   展现研究所历史足迹、园区风光和员工情怀,展现研究所良好的科研环境、和谐敬业的人际氛围和积极进取的精神风貌,展现研究所科研事业蓬勃发展的作品;同时征集描绘祖国锦绣河山、和谐社会以及反腐倡廉等方面的佳作。
   三、作品使用
   征集的作品将在所庆期间进行展览,并组织“最喜爱作品”评选活动。获奖作品将在我所科研大楼内适当位置长久张挂展出。
    四、征集对象
    全体在职职工、离退休职工。
    五、征集范围
    书法(毛笔、篆刻)、绘画(国画、油画、版画、水彩、水粉画或漫画)、摄影。
    六、作品要求
    1.要求主题明确、内容健康、积极向上、风格多样,艺术性和观赏性强。创作年限不限,数量不限。
    2.书法:毛笔书法作品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。草书、篆书作品请附正楷释文。绘画:国画作品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;油画、水彩或水粉画作品尺寸不超过4开幅面。篆刻作品请自行设计并粘贴于横30cm、纵50cm的宣纸上。摄影:黑白、彩色不限,单幅、组照均可;谢绝提供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(照片仅可做亮度、对比度、饱和度的适当调整,不得合成、添加、删除等技术处理),禁止任何改变作品真实性的操作。电子作品必须以jpg文件格式提交,原始文件要求50万象素以上。
    3.所有作品上交后统一装裱,请勿自行装裱。
    4.所有作品请在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正楷注明作者姓名、所属单位和联系电话。校友作品请附邮编及通讯地址。
    5.作品必须是个人原创,参展作品所涉及的名誉权、肖像权、著作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本人承担。
    七、征稿截止日期
    2016年5月1日
    八、作品报送
    1.在职职工作品请以研究室为单位送所工会。
     联系人:唐宗智  82867347
    2.离退休老同志作品请送所人事处。
     联系人:高丽  82864674
   九、本通知未尽事宜,另行通知。
   欢迎全所在职职工、离退休老同志踊跃投稿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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